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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汪利娜:开发商所使用来自业主的销售预付款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无偿使用。
4月28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制度变成圈钱工具”,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买东西,先看货后交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过现在,人们在买房子的时候经常是看不见房子就先把钱交上了。因为我们实行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按照这一制度,那些没完工,甚至还在图纸上的期房也可以拿出来销售。表面上看起来,期房的价格要比现房便宜一些,但一旦有什么闪失,麻烦就大了。有统计数据显示,仅仅在北京,就有50多栋烂尾楼,其中大多数都是已经出售的期房,即使按照每栋烂尾楼100个业主计算,那么至少有五六千个家庭,买了期房却迟迟住不进去。购买期房的业主真是吃了大亏。
期房销售制度不完善,期房业主成为苦主
临近北京朝阳区亚运村的一幢高层楼房,名字叫做现代花园,从外表看,它已经完工。然而,走近观察,却可以看到现代花园的大门是用铁皮虚掩着,门边还露出水泥内墙,整幢楼空空荡荡,没有一点声响。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1996年就购买了楼里的一套单元房,可到现在也没能住进去,一等就是12年。
业主:“就我来说,我们实际上那个时候还是很谨慎的,我在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一个朋友,我还彻底查了(开发商)的五证土地证、开工许可证等,都查了,有。”
记者:“都有吗?”
业主:“对,所以我们才买的。”
接受采访的业主告诉记者,当初开发商承诺 [1] [2] 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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