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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每套68平方米。与我国城市中还有许多中低收入者住50多平方米的小套型旧房相比,仍然偏大。套型偏大,既会“制造新的社会不公平”,又会扩大廉租屋的资金紧缺度。为此,《意见》要求新建廉租屋住房套型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有人问,一套廉租屋只有40多平方米,如果一家有六七口人住不下怎么办?回答是:第一,我国城市户均人口已降至2.9人,多人口家庭已经极少。第二,如果极个别地出现了一家有六七口人的最低收入家庭,当地政府通过公示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益,定会拿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由于廉租屋宜以分散的旧房为主,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办法,用新建住房去质换一批分散的小套型旧房来用作廉租屋。
六“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包括制定规划和规章、提供减免出让金的土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减免有关税费、提供低(贴)息贷款、公布收入线并进行低收入家庭认证准入和退出等,不仅工作涉及面很广,而且分属好几个政府部门管理。只要一个环节不协调甚至互相制肘,就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为此,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部际联席会议来负责共同提出政策和协调行动。希望各城市政府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把各有关部门的力量“拧成一股绳”,齐心合力,发挥团结协作的能动作用。
七、健全管理机构和充实管理力量
政府要管发展廉租屋全过程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再加上要管好经济适用住房等其它住房社会保障工作,任务更为艰巨。没有健全的机构和相对强有力的管理队伍是管不好的。据了解,香港特区的公房约占住房总量的一半,直接管住房的公务员超过300人,如果把间接管住房的全算上,则达到1万人。许多西方国家的公务员队伍中,管住房的也占有不小的比重。而我国许多城市直接管住房的公务员数量甚少,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我曾经著文为此进行呼吁。现在再一次呼吁,希望各城市大力健全管理住房的机构和增强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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